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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3-05-12

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成绩优异,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98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注:1.录取到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录取到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6万元/人·学年。

2.医学试验班(竺可桢学院巴德年医学班)为竺可桢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专业;临床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临床医学(儿科方向,“5+3”一体化培养)、口腔医学(“5+3”一体化培养)实施“5+3”一体化培养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标注*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为4年。

3.机器人工程、会计学(智能财务班)2个专业为荣誉项目,荣誉项目是浙江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是浙江大学荣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录取到荣誉项目的学生,不再参与首轮竺可桢学院和其他荣誉项目的选拔。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bgpt.zdzsc.zju.edu.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提示,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报名。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7日。

3.申请材料: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我校仅对报名成功的材料予以初审。

(1)《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2)《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

(3)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若无获奖情况可不上传)。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综合考生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考生入围面试专业。初审结果于5月27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三位一体”测试和录取资格。

2.学校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面试,不参加我校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和录取。考生仅参加初审通过专业的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6月中旬;面试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和考生告知书,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递交经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告知书。

3.入围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我校“三位一体”资格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23年5月27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5月27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0日以后。

5.面试时间:2023年6月中旬。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8%(含)以上。

2.分专业按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85%(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10门科目,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分、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7月8日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凡被香港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被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录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学2023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均报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不低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具体转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院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若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政策。

5.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6.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7.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001(招生办);0571-87572523(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学科特长突出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各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共用25个招生计划,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共用5个招生计划。

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6万元/学年。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网上注册、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即为浙江大学综合评价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视为无效志愿,后续不予录取。报名时间:202354-512日。

2.申请材料: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2)《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3)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并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拍照)件。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不通过者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考生可于525日后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31日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志愿,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测试资格和录取,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考核名单确定:对初审通过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确认我校志愿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的8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同招生学院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入围),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预计公示时间:625日左右。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招生学院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须全程参加综合面试,未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和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72日左右。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5.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同招生学院组末位同分同入围)及入选专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23年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我校对入选考生分招生学院组、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排序、确认的院校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

3.我校根据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专业为认定的入选专业。如果综合总分排序前位考生被强基计划、其他A类高校综合评价等招生类型提前录取的,则后续考生依次递补录取。

综合总分=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江苏省后续各批次录取。

六、其它

1.我校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资格认定均须报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院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考生申请参加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001(招生办);0571-87572523(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在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学科特长突出的山东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山东省2023年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原则上列年级前10%(省级示范校可适当放宽)。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招生的4个专业共用19个招生计划,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共用11个招生计划。

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6万元/学年。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网上注册、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时间:202354-512日。

2.申请材料: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2)《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3)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并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拍照)件。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校考名单确定: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按招生学院组分别进行审核,按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的8倍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63日后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考生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2.考核确认:61218:00前,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综合评价考核,逾期未确认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招生学院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须全程参加综合面试,未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和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6月中下旬。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4.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我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的6倍确定综合评价入选考生名单(同招生学院组末位同分同入围)及入选专业,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626日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普通类一段线。

2.高考志愿填报: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务必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填报我校志愿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认定资格和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认定资格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我校将不予录取。

3.根据招生学院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专业为认定的入选专业。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4.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六、其它

1.我校2023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资格认定均须报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院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001(招生办);0571-87572523(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学科特长突出的广东省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学院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19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11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或生物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

1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招生的4个专业为一个院校专业组,共用19个招生计划,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为一个院校专业组,共用11个招生计划。

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6万元/学年。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网上注册、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时间:2023515-530日。

2.申请材料: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2)《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3)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并上传相关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拍照)件。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63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高考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高考,且必须于高考后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上的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次中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志愿,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考核名单确定: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考生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2.5倍确定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同入围),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预计公示时间:73日左右。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须全程参加综合面试,未参加我校综合面试者,将不进入后续选拔和录取。

综合面试时间:76日左右。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5.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我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以考生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于77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公示无异议后认定资格生效,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23年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

2.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录取专业为认定的入选专业。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被我校综合评价正式录取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院校投档与录取。

六、其它

1.我校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入选名单均须报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院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001(招生办);0571-87572523(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5


浙江大学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与多所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一对多”本科教育国际化办学新模式的多元化人才选拔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浙江大学2023年继续在上海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学科特长突出的上海市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市2023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人,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学院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7

物理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3

化学与生命科学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

1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招生的4个专业为一个院校专业组,共用7个招生计划,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招生的2个专业为一个院校专业组,共用3个招生计划。

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6万元/学年。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完成网上注册后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报名时间:2023512-530日。

2.申请材料: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1)《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并加盖中学公章,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2)《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3)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拍照)件。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和审核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63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高考志愿填报:初审通过且高考投档成绩达到2023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必须于高考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核和录取。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3.考核名单确定:依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5倍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预计公示时间:71日左右。

4.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面试时间:74日左右。综合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五、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2023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其综合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综合总分参加排序)录取,录取专业为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综合总分=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录取。

六、其他

1.我校2023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资格认定等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审定。

2.考核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不同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学院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5.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7951001(招生办);0571-87572523(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0571-87572813(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电子邮箱:zsc@zju.edu.cn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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