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上海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报名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推荐的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英语、法语、日语 招生计划: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2021年1月1日-1月7日,考生登录我校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可填写1-3个志愿)及其他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照。 (2)我校将对考生照片进行审核。考生可于照片上传次日中午12时后查询审核结果。 (3)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下载我校保送生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上海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报名表》,在相应位置加盖所在中学校级行政公章。 2.材料上传 2021年1月8日前,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 (1)网上下载打印的《上海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报名表》(所在中学加盖校级行政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 (4)如有获奖证书者,请提交获奖证书。 五、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考试资格。 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1月14日24:00,考生至我校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查询是否获得考试资格。 2.网上缴费、下载准考证 2021年1月12日-1月14日(每日2:00-22:00间可进行缴费),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在我校保送生报名系统上缴纳报名测试费。 报名测试费:40元,其中含报名费14元,测试费26元。 3.考试科目及时间(具体详见报名系统通知) 科目:英语综合 考试采用远程线上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语言基本技能、语言学习习惯、思辨能力和反应能力等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 时间:2021年1月17日,具体见系统通知。 4.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2)我校将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顺序志愿)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我校将最终预录取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我校将在收到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5)被我校正式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21年高考。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六、监督约束机制 1.我校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2.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专家及工作人员中凡有自己的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均须主动申请回避。专家及工作人员若违反回避制度,将终身取消其参与面试工作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须知 1.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保送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2.对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我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保送生招生考试工作。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25日—2月28日为我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予以公布) 监督电话:021-36215782
上海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工作,有效促进学校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上海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男子排球、田径、网球、女子足球、武术套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2021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附件1)所列项目和竞赛,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4.被授予足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招生计划:10名,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择优录取。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运动员按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2021年1月1日-10日登录“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保送录取运动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bks.shu.edu.cn/)。请将以下6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
1.经本人签字的《上海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
4.运动员等级证书;
5.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截图查询页面后上传,网址为: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6.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附件2)精神,运动员还须于2021年2月1日-15日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s://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拔程序和录取流程
1.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上海大学符合要求的运动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合格名单。
2.将初审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者获得预录取资格。
3.预录取名单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bkzsw.shu.edu.cn)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运动员保送系统”中进行材料审核。
5.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和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体育总局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优秀运动员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3《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且文化成绩须达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其中:一级运动员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90分;运动健将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130分)。
7.学校在收到预录取优秀运动员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保送运动员不能再参加2021年高考。
六、监督约束机制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21-36215782。
七、其他
1.如教育部出台新的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
2.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学院咨询电话:021-66135006、13701904140宗老师。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6:30。1月25日-2月28日为我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官网予以公布)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3 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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